德州市武城县委编办“三个结合”创新编制管理方式
日期: 2023-10-13

为进一步优化编制资源配置,切实提高编制使用效益,武城县委编办打破机构编制“一核定终身”和“编制归部门所有的模式,推出“信用编制”管理办法,进一步盘活用好编制资源,高质量服务保障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

一、发挥激励效应,编制使用与部门履职效益相结合.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共山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的意见(试行)》等政策文件为依据,信用编制实行“申请使用、动态管理、保障重点、服务发展”的管理模式,以综合考核成绩、创新创优成果为参照的工作原则,对上年度全县综合绩效考核成绩“二等”及以上,在改革创新、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推动攻坚任务落地落实、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部门单位,优先下放使用权,充分发挥信用编制“助推器”“提速器”与“督导员”的作用。

二、规范标准程序,编制使用与信用级别评定相结合。县委编办定期开展信用级别评定工作。根据部门单位机关职能运行、日常监督检查、编制管理及人员整体效益等情况,将部门信用级别分为A、B、C三类。机关事业单位申请使用信用编制时,提交使用信用编制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报告,县委编办对信用等级为A类及B类的机关事业单位提交的申请进行论证,统筹考虑单位职能、编制配置、人员结构等因素,对信用编制申请情况进行全面审查,确保精准投放,减少低效供给。信用等级为C类的机关事业单位不纳入论证环节。

三、建立约束机制,编制使用与全流程监督检查相结合。做好信用编制使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事前充分论证,监督检查与实名制管理相结合,对不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办理出入编、未及时准确维护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的单位,建立台账和跟踪反馈机制,限时不予受理信用编制申请。事中强化监管,监督检查与核准信息相结合,加强对招录单位用编计划的监管,确保单位在下达的用编进人计划数之内补充人员,坚决杜绝超编进人现象,并信用编制管理使用情况作为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的重要内容。事后强化落实,监督检查与部门联动相结合,建立组织、编制、财政、人社相互协调配合的约束机制,同时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发挥外部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