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深化镇街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更好地发挥镇街各办公室和中心职能,枣庄市山亭区委编办创新管理方式,在原镇街“七办五中心”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职责任务,综合设置业务岗位,规范镇街职能运行,有效激发了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后劲与活力。
一、严格核定岗位数量。以镇街编制总量为基础,综合考虑职责任务、乡村振兴示范镇、特色镇创建等因素,将全区十个镇街岗位数量上限设为2个档次。编制总额在85名之上的,综合岗位数量上限为40个,编制总额在85名之下的,综合岗位数量上限为37个。同时,坚持“必选动作+规定动作”相结合的方式,在核定的岗位数量范围内,研究制定《镇街岗设置通用目录》,《通用目录》设置31个综合岗位,作为各镇街岗位设置的“必选动作”,在“必选动作”的基础上,给予镇街一定的自主权,各镇街可在核定的岗位数量内,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自主设置部分综合性岗位,最大限度地保障镇街岗设置规范、统一、高效。
二、科学界定岗位职责。坚持一类事情原则上由一个岗位负责的原则,首先将核定后的岗位数量,科学分配到各镇街“七办五中心”,保障各办公室、中心的岗位数量相对均衡。其次依据镇街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将“七办五中心”承担的主要职责进行细化和延伸,将细化、延伸后的职责任务分解落实到不同岗位,并按照“多事一岗”的思路合并“同类项”,将合并后的具体职能抽丝剥茧,凝聚提炼,上升到一般性事务层面,确保岗位职责高度概括、特色鲜明。
三、多维保障岗位合规。为确保所设岗位有据可查、有法可依,坚持“三个比对”,多维度保障岗位设置合理、合法。一是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将各办公室、中心所含岗位内容进行纵向比对,确保政事不同岗位在名称、职责等关键环节上区分明显,真正实现政事分开。二是认真对照深化镇街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中已明确的镇街主责主业,对各办公室和中心所含岗位内容进行比对,保证同一办公室或中心所设岗位职能饱满、彼此之间没有交叉。三是将分解细化后的岗职责及时与《山东省乡镇人民政府工作条例》《枣庄市镇街职责任务清单通用目录》等规范性文件进行比对,确保各岗位新增或调整的职责任务有据可依,最大限度地保障岗位设置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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