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委编办紧紧围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贯彻落实,切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推动全市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党内法规制度宣传,增强法治思维。把《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作为指导工作、谋划工作、解决问题的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推动将《条例》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学习计划,市委常委会带头学习,市委编委会专题学习;将《条例》纳入党校和干部学院主体班次教学安排,共组织市级专题学习培训4次,区县级专题培训13次。围绕把《条例》要求落实落细,打造《条例》培训精品课程,对机构编制事项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四个环节”的操作步骤、时间节点、标准要求等进一步细化分解,配套制作了工作程序流程图以及工作模板,切实提高制度可操作性。去年9月份,举办《条例》专题辅导报告会,对市直部门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和人事科长,2021年第二期县处级干部进修班成员,各区县委编办、各功能区党群工作部中层以上干部200余人进行培训。以《条例》为准绳,对2019年以来的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制度进行了整理汇编,为部门单位做好机构编制工作提供“参考书”。
二是强化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增强刚性约束。牢固树立“机构编制就是法制的意识”,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一方面,推动“三定”规定落细落实。全面贯彻落实《“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把部门“三定”规定上升到党内法规的高度,严格落实“三定”规定确定的机构限额、编制总量和领导职数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用编进人计划,建立健全规范进人程序、人员出入编手续办理等制度措施,规范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和实名制管理,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另一方面,推动部门单位依法履职。以“职责法定”“法无授权不可为”为标准,推动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对照“三定”规定,推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及时公布权责事项并加强动态调整。制定出台职责分工协商协调办法等制度,明确职责边界事项,促进机构职能运行更加协调顺畅。分三批编制出台规范“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101项,合理界定县乡责任;编制完成了全市乡镇(街道)职责任务清单,明确基层应承担的7个领域188项具体职责任务,推动基层依单履职、规范履职。
三是强化“三类督查”,强化落实质效。认真落实机构编制管理和监督的主体责任,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切实把住关口,扎紧制度的“笼子”。一是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牵头组织、编办、财政、人社等部门,历经前期准备、单位自查、联合审核、公示监督、信息汇总5个阶段,对全市机构和人员编制进行了全口径核查,做到了全覆盖、无死角,实现了“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经费形式清”。二是开展“三定”规定执行情况“回头看”。围绕部门主要职责的落实情况、部门间职责分工落实情况、机构设置执行情况等六个方面17个具体督查事项,对35个政府工作部门和12个市委工作机关开展“回头看”,重点突出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城市管理、自然资源、市场监管、行政审批服务、综合执法等重点领域和机构改革调整变化较大的部门,巩固改革成果,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三是开展机关职能运行评估。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共设置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21个,实现对71个市直部门(单位)“全覆盖”履职评估,发现部门履职效能及清单调整等方面问题共计328项,认定部门表彰奖励事项共计155项,经分析汇总并对部门履职成效量化赋分,推动部门知责明责、履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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