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张店区委编办“五注重” 推动机构编制报告制度高效落实
日期: 2021-04-19

 实行机构编制报告制度是《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条例》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重要举措。淄博市张店区委编办严格按照中央、省、市部署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高效落实。

 一是注重学习理解,提高思想认识。张店区委编办把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做到上级有部署,编办立即有行动。收到机构编制报告相关文件后,第一时间召开全体人员会议,专题学习文件精神,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切实增强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会上提出要明确工作要求,谋划工作思路,严密组织实施,真正把机构编制报告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注重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张店区委编办研究印发《关于转发<中共山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转发中央编委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认真执行机构编制报告制度的通知>的通知》,明确机构编制报告主体责任为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同时,要求各单位成确定机构编制报告联络员,于每年一月底前,向区委编委书面报告上年度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在此基础上,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编制完成张店区2020年度机构编制报告,向上级编委报告。

 三是注重报告质量,力求真实准确。提高各单位对机构编制报告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深刻领会《通知》精神,认真撰写机构编制报告,力求报告内容真实、重点突出、简明扼要。严把质量关口,对未按格式报送、内容有明显错误等质量不达标的报告,通过电话、QQ、微信等形式及时反馈意见,帮助修改,以高标准、严要求提高报告整体质量。

 四是注重机制保障,完善配套制度。张店区在建立机构编制报道定期报送制度、联络员制度基础上,制定《机构编制报告登记制度》《机构编制报告查询制度》《机构编制报告利用登记簿》等配套措施,构建起科学完善、系统衔接的制度体系,确保机构编制报告工作落实落地,有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