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坚持党管机构编制的原则,聊城市阳谷县委编办坚持“四个强化”,紧抓重点环节和关键步骤,整合发力,推动机构编制工作法定化建设。
一、以学习强化思想,筑牢机构编制法治防线
一是强学习,重宣传。将每年1月份定为“党内法规学习月”,强化《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宣传教育,将学习《条例》纳入全县领导干部学习内容,树立领导干部“编制即发”的意识,牢固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法治观念。采取集中学习、个人领学、交流发言等形式,共安排10余次集中学习《条例》,将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和监督问责等程序讲深讲透。加深干部对机构编制相关法律法规精神实质的理解,打造一支“知法、懂法、守法,自身法治意识过硬”的机构编制工作队伍。二是抓落实,重规范。修订完善《县委编办工作细则》,细化具体工作中法定流程,强化自身法治规范,增强对机构编制的自我约束,切实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在机构编制工作中严格落实编委“一支笔”审批制度,增强各部门(单位)的机构编制纪律意识,并结合每年机构编制工作重点任务,明确监督检查重点任务和工作方向,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机构编制的权威性、严肃性,强化刚性约束机制建设,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统一领导。
二、以清单强化监管,明晰部门职责规范
大力推进机构职能优化流程再造,根据部门“三定”规定等依据,组织编制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部门职责任务清单、职责边界清单,以及乡镇(街道)权责清单规范了行政机关行政行为。一是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对县直部门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发挥权责清单制度的基础性制度效用,切实规范和约束部门履职行为。二是编制部门职责任务清单。将部门主要职责进行颗粒化分解,明晰各项工作任务、岗位职责、流程标准,全县25个政府部门全部纳入编制范围,共计梳理出工作任务2057项,工作流程图2241个,工作规范957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人干”。三是建立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明确有关部门职责边界事项和主次责任的清单事项108项。健全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督促部门严格按照清单履行职责,拧紧责任链条。通过编制清单,进一步做好了定岗定责清单制度,强化部门职能运行监管,推动机关履职尽责,激励各部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三、以问责强化监督,完善监督检查长效机制
监督问责是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的重要保障。一是严格落实违规必究的问责机制。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落实责任追究。继续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巡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协调配合机制,发挥各自优势,着力织密“防护网”,形成工作合力,相互通报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切实加强监督制约,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二是完善机构编制评估和跟踪问效机制。发挥督查和问效的激励作用,着重对党政机构运行、事业单位监管、规范“属地管理”、“减编控编”、吃空饷等重点领域、重大事项开展评估和跟踪问效。三是强化事业单位考核监管。将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等次与主管部门综合考核结果挂钩,促进主管部门与事业单位合力攻坚。结合规范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对事业单位的法人登记事项、年度报告、履职情况等进行检查,现场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纳入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台账。
四、以制度强化管理,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中机构编制报告制度要求,加强党委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管理。一是强化部门责任意识。组织部门认真学习《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精神,从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高度,充分认识机构编制报告制度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增强做好机构编制报告工作的政治责任感。二是严格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将县委、政府、人大、政协66个部门(单位)和18个乡镇(街道)全部纳入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的范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承担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认真抓好贯彻执行,全面梳理各部门在机构改革、职责调整、执行“三定”规定、权责清单等情况,认真整改问题,大力推广经验做法。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将部门机构编制报告制度执行情况,作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强化机构编制报告的综合分析和利用,把报告有关情况作为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跟踪问效、开展职能运行监管的重要内容,推动机构编制资源优化配置。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18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