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罗庄区委编办紧紧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尤其是《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颁布后,以《条例》精神为指引,严肃机构编制工作纪律,健全完善机构编制制度,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全面抓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不断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一、明确基本工作遵循,强化纪律意识。始终把《条例》作为新时代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基本遵循,自觉将《条例》规定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的安排部署结合起来,紧跟中央省市要求抓好落实。通过召开室务会、周四党建工作例会、专题培训班等形式组织全体干部学习《条例》,深入研讨《条例》,着力提升机构编制干部遵守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组织全区各级各部门对《条例》进行学习宣传和政策解读,使各部门负责人将“机构编制工作原则、纪律规定”入脑入心,深刻理解“编制就是法”的理念。
二、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一是建立制度保障机制。制定了《区委编委工作规则》、《区委编办工作细则》、《罗庄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建立机构编制违规违纪台账制度、领导职数管理台账制度。严格执行编制使用事前审批制度,把好财政供养人员“入口关”,切实发挥机构编制作为“总闸门”的管控作用。二是建立机构编制研究论证机制。对各单位报送的申请事项,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依据标准以及机构编制事项审批要求进行审核,并围绕机构编制使用、领导职数核定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以及申请单位履职能力、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估论证,确保申报的机构编制事项有据可依。三是建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联动机制。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巡视巡察、选人用人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督范围,持续加强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监督合力。
三、紧盯重点难点堵点,开展专项督查。一是紧盯规范机构设置抓督查。以全区机构规范设置、规范挂牌、规范审批为重点,重申机构设置的政策规定和政治规矩,督查机构更名、机构升格、机构撤并等程序是否规范科学,机构挂牌是否规范。二是紧盯按规格依职数配干部抓督查。以领导职数、编制数为重点,督查科级干部配备是否程序规范、是否超职数、是否超编制,对中层干部重点督查是否按程序报批、是否按职数配备。三是紧盯规范职务名称抓督查。以“三定”规定等机构编制文件为依据,全面督查科级领导职务、中层干部职务名称是否规范,是否超越机构编制文件自行设置职务名称。
四、做好机构编制评估,拓宽监管渠道。以机构编制评估、机构编制核查、“三定”规定履行情况调研评估、机构编制工作专项调研等多项评估检查工作,加强了对机构编制事项执行情况的掌握,提高了机构编制使用效益,优化了机构编制配置。依托实名制管理平台开展用编审核、定期核查、专项检查等工作,将监督检查渗透到机构编制管理的各个环节。加强对上级巡视巡察反馈的机构编制问题的整改落实力度,分类建立问题台账、责任台账、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全面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在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基础上,严格执行机构编制“一支笔”审批、年度用编计划申报、部门单位用编申请、干部职数审核等制度,管住总量、从严控制,实行“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进一步将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管好用好,更好地服务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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